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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民法典有何影响?数据安全成隐私双刃剑
1970-01-01   2197

刚生完孩子,就有早教机构“毛遂自荐”;刚买完汽车,贷款理财电话就开始狂轰滥炸;看过一次房产,中介的推销电话能持续半年……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似乎越来越没有了自己的秘密。那么,我们的个人隐私到底该如何界定与保护呢?在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这部21世纪的《民法典》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将深刻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回应了互联网、大数据、高科技等科学进步带来的问题,在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方面,带领我们迈入到新的“民法典时代”。

据了解,该《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7编、1260条,10万余字,创下了新中国立法史的新纪录。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其中,人格权独立成编,也是全新的一编,体现了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的价值归属,并首次对个人信息和隐私进行明确的界定与说明: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在网络时代,信息采集技术飞速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数据安全却成为了隐私的双刃剑。

一方面,我们通过让渡一些个人信息与隐私,从而获取了更加智能与便利的互联网服务,例如为了得到更精准的打车服务、导航服务,我们的定位信息时刻开启;阅读习惯被记录,我们才能获得精准的新闻推送;购物偏好被捕捉,我们才能在网络上更轻松地发掘到自己的心爱之物;但另一方面,过度获取、违规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也时有发生。不少互联网服务还有着与用户隐私捆绑的霸王条款,很大程度上使得隐私“被开放”、形成了“人为信息刀俎、我为数据鱼肉”的客观现实,例如开篇提到的个人信息泄露后,广告信息通过各种途径纷至沓来,令人不堪其扰。

面对这些因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个人生活不断被侵犯的情况,《民法典》的到来,将为我们穿上法律的铠甲,使得个人信息与隐私的保护上升到一个全新高度。专家表示,2009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是我国第一次对隐私权做出明确规定,但只是提出要保护隐私权,至于隐私权包含什么内容并没有规定。而这次《民法典》里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主体和相对人的义务做出了规定。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在公民隐私权保护上有了新突破,对“隐私”的定义做出了更完善的规定。

与此同时,信息采集主体尤其是互联网企业或者有互联网业务的企业更需要关注《民法典》,切实采取相应措施使自身的产品与服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在推进企业自身业务发展的同时,尊重与保护好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包括用户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对此,专家表示,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关注,彰显出我国以立法整治互联网的决心。当今社会正处于互联网快速普及的时代,技术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呼吁对快速孕育的新技术通过法律予以规制。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内容,正是为更好助推我国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与时俱进”的民法典,对互联网、大数据、高科技“井喷式”发展所催生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特别是关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专章规定,解决了社会公众在网络信息时代对个人信息和隐私数据进行保护的急切需求,为每个人保护好隐私,坚守个人信息家园提供了法律武器,不给侵犯者以可乘之机。


文章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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